案例一:小李翻译小说被侵权案 案件背景:小李是一名英语专业毕业生,他通过QQ与名为“方生”的人约定翻译一部英文侦探小说。小李完成了翻译工作后,“方生”却未按照约定署名小李并出版了该小说,且译者署名为郜某。 起诉过程:小李发现后,认为郜某、“方生”(实为郜某)、某图书经营公司及某出版社共同侵犯了他的著作权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审理结果:法院认定郜某侵犯了小李的著作权,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。某图书经营公司因未严格审查郜某的翻译能力和水平,同样应对郜某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。某出版社已完成对出版物权属问题的形式审查义务,不存在过错,但需配合更正出版物的署名问题。最终,法院判决某出版社出具《署名更正说明》,删除对郜某的署名,表明小李的译者身份。 案例二:马爱农诉中国妇女出版社等侵权案 案件背景:马爱农是我国著名的翻译家,她发现中国妇女出版社出版的《绿山墙的安妮》一书署名周黎翻译,但内容与她之前翻译的人文版《绿山墙的安妮》高度相似。 起诉过程:马爱农认为妇女出版社侵犯了她的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复制权、发行权及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,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 审理结果:法院认定妇女出版社出版的《绿山墙的安妮》抄袭了马爱农的翻译作品,侵犯了她的著作权。法院判决妇女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、发行涉案图书,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马爱农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。 案例分析 侵权行为:在上述案例中,侵权者均未经原译者许可,擅自出版或使用其翻译作品,并署名他人,严重侵犯了原译者的著作权。
法律后果: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权、公开赔礼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。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保护的严格态度。
启示:
译者:在进行翻译工作时,应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。同时,要保留好翻译过程中的相关证据,如试译稿、初稿、修订稿等,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 出版社及图书经营公司:在与翻译人员签订合同之前,应通过试译、查验证书等方式考察翻译人员的翻译水平,确保其具备翻译作品的基本能力。同时,要严格审查翻译作品的权属问题,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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